1.38.31.1. 美国政治常识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其中立法权力归国会;行政权力归美国总统;司法权力归美国联邦法院。
1、美国国会(英语:United States Congress)是《美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机构,位于国会大厦。国会由经直接选举产生的参议院议员与众议院议员组成,每个议员代表其选区内的选民,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国会议员代表整个国家的选民,通过立法来规范政府与人民的行为。 美国国会由两院组成:参议院又称为上院;众议院又称为下院 两院制的国会
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Senate)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是美国的上议院,另一院为众议院。参议院的组成和权力建基于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1]。美国每一州于联邦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为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
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参议院亦拥有通过大法官人事任命的同意权,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利坚合众国众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各州在众议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为基准,但至少会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
2、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英语: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缩写为POTUS[1];中文简称美国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最高总司令,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 总统每四年选举一次,个人最多只能任两届。 美国总统的妻子称为“第一夫人” 家庭称为“第一家庭” 美国总统官邸为位于哥伦比亚特区的白宫。 总统专用客机称为“空军一号”, 专用直升机称为“海军陆战队一号”, 官方的进行曲是《向统帅致敬》。
3、美国联邦法院是根据美国宪法和美国法律成立的法院。其中美国宪法只指明要成立最高法院,其余法院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 美国联邦法院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部分,可分为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普通法院分为三级,从下到上分别是: 地方法院 上诉法院(除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最高法院
4、共和党(英语:Republican Party),又常被称为大佬党(英语:Grand Old Party,简称GOP)是美国的一个政党,与民主党并列为美国当代的两大主要政党之一。 红色已经成为共和党的代表颜色 标志物大象
5、民主党(英语:Democratic Party)是美国的一个政党,与共和党并列为美国当代的两大主要政党之一。现时民主党支持者多为东西岸的知识精英或中上阶层,其中不少是受过高等教育或中产阶级的选民。 蓝色则成为民主党的代表颜色 标志物公驴
虽然美国的两大党(以及其他小政党)都习惯以美国国旗传统的红、白、蓝三色作为作为它们的宣传和代表颜色,但在2000年总统选举后,红色已经成为共和党的代表颜色,而蓝色则成为民主党的代表颜色
美国国会由两院组成:参议院又称为上院;众议院又称为下院,两院之间并无从属关系。虽然参议院和众议院是同一个立法机构的两个部分,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也不少。
参议院和众议院最明显的差别是它们的大小。众议院中有各州众议员435名,以及华盛顿特区、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美属萨摩亚、波多黎各及北马里亚纳群岛的无投票权代表[5],而参议员来自50个州,为数100名。这也使得众议院需要更多的法案来规范议员的辩论行为。
参议院通常允许针对所有问题进行无限制的演讲,但是也允许参议员通过投票来终止冗长辩论。众议院有专门的法案委员会,对几乎每个提案的讨论都加以时间限制。这使得众议院在机构比参议院更加庞大的情况下仍旧可以以比参议院更快的速度通过议案。
因为数目原因,加上参议院拥有的权力及重要性较众议院大,参议员通常比众议员具有更多的媒体曝光度,以及在政党内具有更高的地位,不少参议员在完成任期后加入内阁,甚至成为总统,而众议员则可能逐渐成为制定某个方面的政策的专家,例如财务、税务、环境或者教育政策等。
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Senate)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是美国的上议院,另一院为众议院。
参议院的组成和权力建基于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1]。美国每一州于联邦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为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第四节,美国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但无参议员资格;且除非是为了在表决平手时打破僵局,否则不得投票。
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置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宪法明列总统在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参议院拥有对内阁层级官员的同意权,总统提名的阁员均须得到参议院投票通过任命,此外,参议院亦拥有通过大法官人事任命的同意权,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与其他民主国家相比,参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较众议院单独拥有的权力更为重要,使得参议院所负的责任较众议院更广泛,亦更具政治影响力。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涅狄格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代表权。宪法规定法律之制定须经两院通过。
美利坚合众国众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为参议院。美国各州在众议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为基准,但至少会有一名议员。
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众议院议长由众议员选举产生,传统上为多数党之领导人。然而多数党领袖另由该多数党于院内之第二重要议员担任。据美国总统继位条例,众议院议长继任总统之顺序仅次于兼任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为政坛上第三重要的领袖人物。
美利坚合众国总统(英语: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缩写为POTUS[1];中文简称美国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最高总司令,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于1789年4月30日就职,之后至1933年的历任总统均为3月4日就职,而其后则于1月20日就职。1951年开始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规定总统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当选为总统多于1次。
身为当今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元首,美国总统亦号称“自由世界”的领导者及“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美国总统的妻子称为“第一夫人”,家庭称为“第一家庭”。美国建国以来,前43位总统均为白人男性(主要为英格兰裔,爱尔兰裔6人、荷兰裔3人、德裔3人),第44任总统贝拉克·奥巴马是首位非裔男性。
美国总统官邸为位于哥伦比亚特区的白宫。总统专用客机称为“空军一号”,专用直升机称为“海军陆战队一号”,官方的进行曲是《向统帅致敬》。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须年满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而且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注 1]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为美国公民(参见:美国宪法)。美国公职只有总统、副总统必须“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
美国联邦法院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部分,可分为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普通法院分为三级,从下到上分别是: 地方法院 上诉法院(除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最高法院
美国法院(courts of the United States;List of courts of the United States)由美国联邦法院与各州或领地的州法院两系统所组成。美国的联邦法院是由美国联邦政府的司法部门所构成,并依据美国宪法与联邦法律来运作。美国各州与领地拥有个别的州/领地法院,并依据各自的州/领地宪法与州/领地法律来运作。
在美国联邦法官一词通常是指依照美国宪法第三条经美国总统提名并被美国参议院批准的法官。
另外,按照美国宪法国会不能改变最高法院。国会立法在美国不同地区建立了13个上诉法院(也叫巡回法院)和94个地区法院。这些法院的每个法官都属于联邦法官范畴。这包括了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和陪审法官,上诉法院的巡回法官和地区法院的法官。另外,国际贸易法院的法官依据宪法第三条任命。
其他在联邦法院任职的法官包括破产法院的法官有时也被称为联邦法官。然而,他们不是按照宪法第三条的规定任命的。这种区别有时是表示说他们不是“第三条法官”,因为这些联邦法官的权力并不来源于美国宪法第三条。
共和党(英语:Republican Party),又常被称为大佬党(英语:Grand Old Party,简称GOP)是美国的一个政党,与民主党并列为美国当代的两大主要政党之一。目前为美国执政党,并拥有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多数党地位,34个州的执政权,并控制绝大部分的州议会。其支持票源现主要来自白人蓝领工人阶级、农民、宗教保守派、工商业、能源业及专业人士。
1854年创党以来,由共和党首位总统亚伯拉罕·林肯至今,30任美国总统有19位都是共和党人。共和党创立时的早期,结合了当时反对奴隶制扩张的政治势力,并且将党的价值奠基于“个人自由”和“国家团结”之上。而在当代政治中,共和党则被视为是社会保守主义(也就是文化保守主义,包括维护“家庭价值”)、经济古典自由主义(包括支持“保守财政政策”)的右派政党。
民主党(英语:Democratic Party)是美国的一个政党,与共和党并列为美国当代的两大主要政党之一。现时民主党支持者多为东西岸的知识精英或中上阶层,其中不少是受过高等教育或中产阶级的选民。
1828年第七任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创建民主党,1848年成立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本杰明·富兰克林·哈利特为首任主席,但它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至托马斯·杰斐逊于1792年创立的民主共和党[11]。
民主党在建立之初主要为保障美国农业发展。因此民主党在19世纪中期通过法案强制驱逐印第安人,发动美墨战争,获得大量土地以供农耕。在美国内战中则支持奴隶制以维护成型的农业体制。20世纪初,民主党加入民粹主义的农本主义,支持维护白人的工人权利,创建了联邦储备系统,并通过了反垄断法,限制大企业的垄断。自从1930年代以来,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总统推行新政并称之为美国的自由主义,成为了之后民主党的主要政策走向。新政一直到1960年代的民权运动。1960年代的民权运动以及越战导致在民主党内部引发了对国外军事干预的立场及国内政策严重分歧,这种分歧导致之后民主党失去执政地位,但民主党维持对国会两院的控制权直至至1995年。而民主党的根基也逐渐从倾向白人、蓝领、工人阶级和农民利益转变为以东西岸的都会精英、富裕阶层、女性和少数族裔为主。比尔·克林顿1993年上台后,由于共和党1995年起控制国会两院,民主党转走温和中间路线,2009年贝拉克·奥巴马领导民主党重新上台后,民主党加强其自由派和进步主义路线,强调对女性、非裔、拉美裔、亚裔及LGBT族群的支持,但逐渐失去过往作为民主党基本盘的白人、蓝领及工人阶级的支持,导致2017年再度成为在野党。
虽然美国的两大党(以及其他小政党)都习惯以美国国旗传统的红、白、蓝三色作为作为它们的宣传和代表颜色,但在2000年总统选举后,红色已经成为共和党的代表颜色,而蓝色则成为民主党的代表颜色